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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跆拳道竞赛的安全、公正、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竞赛质量,为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创造条件,促进我国跆拳道运动竞技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要求 一、裁判员必须思想作风好,热爱跆拳道事业; 二、精通竞赛规则,熟练掌握和运用裁判法; 三、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对待工作; 四、加强内部团结,提高业务能力,保证竞赛规则的实施; 五、全力维护运动员的平等利益。
第二章 竞赛的组织
第三条 制定竞赛规程 一、要求 (一)主办单位必须根据竞赛目的、任务、性质、规模等具体情况制定竞赛规程。竞赛规程是赛会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以“竞赛规则”为准则,可依据“竞赛规则”的精神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 (二)竞赛规程一般应在赛前三个月发出,以确保参赛各队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二、竞赛规程主要内容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二)参加单位; (三)竞赛项目; (四)参加办法; (五)竞赛方法; (六)录取名次; (七)奖励办法; (八)报名及报到; (九)经费; (十)违禁药物规定; (十一)裁判员。 三、 竞赛规程范例 XXXX年全国跆拳道XXXX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XXXX省XXXX市举办。 (二)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各直属体育院校,各行业体协。 (三)竞赛项目: 1. 男子:54KG、58KG、62KG、67KG、72KG、78KG、84KG、84+KG 2. 女子:47KG、51KG、55KG、59KG、63KG、67KG、72KG、72+KG (四)参加办法: 1. 每个参赛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八名,每个级别限报一名运动员。 2. 参赛运动员不足6名的单位,报教练(或领队)1名;6名以上(含6名)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10名以上(含10名)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两名,医生1名。 3. 报名后,各队不得随意更换参赛运动员和级别。 4. 教练员、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跆协段位证书。
(五)竞赛方法: 1.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2. 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3. 运动员必须着中国跆协认可的道服,自备个人用护具(护裆、护臂、护腿)。 4. 组委会提供头盔、护身。
(六)录取名次: 每个级别录取个人前六名。
(七)奖励办法: 1. 第一名奖励金牌一枚;第二名奖励银牌一枚;并列第三名各奖励铜牌一枚;前六名颁发证书; 2.设男女最佳技术奖;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团体和个人。
(八)报名及报到: 1. 报名:XX年XX月XX日(以邮戳为准)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分别寄至中国跆协和承办,逾期按弃权论。 2. 报到:各队于赛前两天到赛会报到。 3. 运动员必须有中国跆协段位证书、书注册证、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证明,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不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九) 经费: 1. 报名费每人XX元; 2. XX费、XX费各队自理。 3. 赛会组织、裁判员、奖牌奖杯证书等及其它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十一)裁判员:由中国跆协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第四条 赛程安排原则 一、根据赛会比赛时间规定、项目级别多少、各级别参赛人数,科学合理地安排赛程。 二、不论参赛人数多少,同一级别的所有比赛原则上应在一天内结束。 三、有利于运动员的体力恢复,有利于竞赛进程和竞赛效果。
第五条 确定竞赛日程 一、抽签及称量体重安排; 二、适应性训练时间和竞赛时间(每天两节或三节)安排; 三、开幕式安排; 四、发奖和闭幕式安排。
第六条 编制秩序册 一、要求: (一)在报名截止日期后开始编制; (二)经反复核实,准确无误,印刷美观; (三)可根据需要刊印赞助商广告,但不可喧宾夺主。 二、秩序册主要内容: (一)贺词(可不设); (二)竞赛规程; (三)组委会及组织机构名单; (四)仲裁委员会名单; (五)裁判组名单; (六)各代表队名单; (七)大会活动及竞赛日程; (八)其它有关内容。 三、参赛队报到时下发。
第七条 组织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 一、向各参赛队提出大会要求和有关规定; 二、最后确认参赛队伍和参赛运动员名单; 三、通报有关情况,就各队提出的问题交换意见。
第八条 裁判员、教练员赛前培训 竞赛规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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