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 | 运动商城 | 视频下载 | 精彩图片 | 英文频道 | 交流论坛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水上 > 游跳规则

游泳竞赛出发

时间:2007-04-16 13:47:2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一、自由泳、蛙泳、蝶泳的各项比赛必须从出发台起跳出发,仰泳项目在水中出发。当听到总裁判发出长哨声信号后,运动员应站到出发台上,仰泳各项运动员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池端做好出发准备。

二、发令员发出“各就位”的口令后,运动员应至少有一只脚立即在出发台前缘做好出发准备;仰泳各项运动员在水中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处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应发出“出发信号”(鸣枪、电笛、鸣哨、或口令)运动员在听到“出发信号”后才能做出发动作。

竞技游泳各项目比赛的出发口令,只有“各就位”,听到“各就位”的口令后,运动员就必须进入静止状态。没有“预备”的口令,运动员在听到“出发信号”后才能做出发动作。         


三、运动员如在“出发信号”发出之前出发,应判出发抢码犯规。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发令员应用短促哨声召回运动员并组织重新出发。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以后,无论哪个运动员抢码犯规(不论该运动员是第几次犯规),均要取消其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运动员在“出发信号”发出之前出现故意犯规,如:未得到裁判员的口令,任意跳入池中。或发生违反规则的行为。一旦发生此现象,无论该运动员是第几次出发抢码犯规与否,均要判罚故意犯规并取消比赛资格。 

五、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后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应继续比赛,在该组比赛结束后取消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码犯规运动员比赛资格后,再次组织出发。 

六、发令员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或总裁判判定运动员抢码犯规鸣哨后,发令员应连续不断的发出召回信号,司线员放下召回线,直至将运动员召回。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本栏更新
栏目热门
最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