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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时间:2007-04-16 12:01:0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中: 
  1、个人前八名运动员。 
  2、团体前三名的运动员和四至六名的主力队员。 
  (二)在国际创联总积分中: 
  在全年的世界排名中列前八名的运动员。 
  (三)在世界杯A级赛中: 
  1、个人前三名运动员; 
  2、团体前二名的主力队员。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中: 
  1、个人九至二十名的运动员。 
  2、团体四至六名除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外的其他运动员和团体七至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在世界杯A级赛中: 
  个人前十六名的运动员。团体前二名除授予国际健将外的其他运动员和四至八名的主力运动员。 
  (三)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世界军人运动会中: 
  1、个人前八名的运动员。 
  2、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四)在世界七强赛中: 
  团体前二名的运动员。 
  (五)在世界青年锦标赛中: 
  1、个人前八名的运动员。 
  2、团体前二名的运动员。 
  (六)在亚运会和亚洲锦标赛中: 
  1、个人前三名的运动员。 
  2、团体前二名的主力队员。 
  (七)在全国成年正式比赛中: 
  1、个人前三名的运动员。 
  2、团体冠军及亚军的主力队员。 
  (八)在国家体育总局承认的辅助性全国比赛中: 
  个人前二名运动员和团体冠军的主力运动员。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全国成年正式比高中: 
  1、个人五至八名的运动员。 
  2、团体前二名除授予运动健将外的其他运动员和团体三至六名的主力运动员。 
  (二)在国家体育总局承认的辅助性全国比赛中: 
  1、个人三至六名的运动员。 
  2、团体二至三名的运动员。 
  (三)在全国青年比赛中: 
  1、个人前三名的运动员。 
  2、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全国成年正式比赛中: 
  个人九至十六名的运动员。 
  (二)在国家体育总局承认的全国辅助性比赛中: 
  个人七至十六名的运动员。 
  (三)在全国青年赛中: 
  1、个人五至八名的运动员。 
  2、团体冠军除授予一级运动员外的其他运动员和团体二至四名主力队员。 
  (四)在全国少年比赛中: 
  1、个人前三名的运动员(加侧身体素质)。 
  2、团体冠军主力队员。 
  (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四个单位以上): 
  个人前三名的运动员。 
五、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全国成年比赛中: 
  个人十七至三十二名的运动员。 
  (二)在全国青年比赛中: 
  个人九至十六名的运动员。 
  (三)在全国少年比赛中: 
  个人四至八的运动员(加测身体素质)。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四个单位以上): 
  个人四至八的运动员。 

注: 
您所在的网站为[运动技术网] http://www.sport120.com/

  团体主力队员的确定依据: 
  1.出场率75%以上。 
  2.平均每场相遇刺中12剑以上。 
  3.总刺中剑数与总被刺中剑数差应大于6剑(含6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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